对疆内外来乌工作的务工人员
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
减半征收工程项目企业
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疆内外大中专毕业生
来乌实习发放生活补助……
近日,乌鲁木齐市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措施后
乌市人社局针对涉及
人社领域的部分工作措施制订了操作流程
哪些人可以领取补助?补助金额是多少?
具体申报流程看这里!看这里!看这里!
政策一
今年4月30日前,对疆内外来乌工作的务工人员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其中:疆外来乌务工人员按照500元/人标准发放;疆内其他地州市来乌务工人员按照300元/人标准发放。
申领范围
2020年4月30日前,来乌市各类企业务工就业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疆内外务工人员。
申报流程
即时申报即时办理,由企业向所在地区(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区县财政局会同区县人社局将资金及时拨付企业。
所需资料
1.来乌务工人员申请表和汇总表;
2.签订的劳动合同;
3.本人来乌交通凭证。
政策二
今年疆内外大中专毕业生(含高职院校、技校)来乌实习的,按照600元/人·月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给其所在企业600元/人·月伙食补贴,毕业生享受补贴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享受补贴期间,给予毕业生所在大中专院校(含高职院校、技校)100元/人·月的工作经费。
实习单位怎么申报
实习单位条件:在乌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申领范围:2020年度内即将毕业的疆内外大中专毕业生(含高职院校、技校)。
申报流程:由企业向所在地区(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区县财政局会同区县人社局将资金及时拨付企业。
申领时限:实习期满后次月申报。
所需资料:
(1)乌鲁木齐市用人单位吸纳实习生生活(伙食)补助费申请表和汇总表;
(2)与学校或实习生签订的实习协议;
(3)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
大中专院校怎么申领
申领范围:有组织安排2020年度内即将毕业的疆内外大中专毕业生(含高职院校、技校)的各类院校。
申领时限:实习期满后次月申报。
申报流程:各院校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初审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核,市人社局根据审核结果,报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
所需资料:
(1)大中专院校工作经费补助申请表和汇总表;
(2)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
政策三
今年上半年,减半征收工程项目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市工程项目企业可暂缓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缓期限为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减征范围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全市已开工应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项目企业。
减征标准
1.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下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2%征收;
2.工程合同价款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1.5%征收;
3.工程合同价款在1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1%征收;
4.工程合同价款在10000万元以上的,按工程合同价款的0.5%征收。
申报流程
1.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工程项目企业准备齐全建筑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招标的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后,到业务窗口(益民大厦)进行资料审核。
2.资料审核通过后,建筑施工单位通过支票形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即时开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加盖“乌鲁木齐市财政局收款专用章(2)”。建筑施工单位通过银行电汇形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资金到帐后,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开具票据。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电话、邮箱)
乌市人社局:4680705、43228561@qq.com
乌市人才服务中心:4639654、493094320@qq.com
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4680021、840545614@qq.com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3735724、1053707759@qq.com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3678827、15099151521、376365064@qq.com
天山区:2697951、2524591394@qq.com
乌鲁木齐县:13079901898、893058547@qq.com
达坂城区:18509914213、30974415@qq.com
沙依巴克区:4564446、57171640@qq.com
米东区:15209915788、309860401@qq.com
水磨沟区:4641941、5116439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