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健全机构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实际,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继承好做法、吸收好经验,积极主动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
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规党纪、自治区维护稳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二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机构调整和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广播电视行业落地落实。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全过程和各方面,结合行业特点,将实施方案、任务分工与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制度体系与治理能力一体建设、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不断提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工作能力水平。四是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积极与自治区依法治疆委员会沟通对接,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并及时报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按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五是修订完善《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党组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把党纪法规政策学习列入《2021年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局属各单位党委、党支部月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自治区广播电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1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及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推动法治建设与广播电视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主动对接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行“最多跑一次”,制作完成13种许可证电子证照,录入726条历史证照,完成政务数据目录编制,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完成24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完成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值班人员的轮换工作,10项许可事项可在自治区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完成85家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核发,完成70家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核发。全年线上线下共办理行政审批278件,群众满意度100%。二是编制完善权责清单。完成22项行政许可,18项行政处罚的清单编制工作。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我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三是持续加强行业监管。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切实维护广播电视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组织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自查清理涉及我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不存在滥用行政职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三)依法健全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审议决定、签发、登记编号、向社会公布等程序,及时在网站公开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2021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坚持把好涉法文书外审+内审相结合的法律审核关,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使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提出法律意见成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
(四)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为统筹履行好意识形态管理和行政管理职责,处理好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关系,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涉及规划编制、财政预算和重大资金安排、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经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作出行政决策。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党组工作规则》,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五)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为。根据文化综合指导目录和自治区文化综合执法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与文化综合执法机构积极沟通交流,由法治人员进行专项审核,修订文化综合执法广电执法工作权责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和合作联席机制,派业务骨干为乌鲁木齐市综合执法队开展广播影视市场执法工作培训。二是积极参与自治区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通过案卷评查学习行政执法经验,发现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开展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规范播出管理秩序,查处全区违规变更呼号和节目内容设置行为,查处擅自开办频道、传送非法频道行为,清理各类违规广告。开展网络视听领域执法,强化网络视听内容安全保障,对全区持证、备案网站传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通过季度通报工作机制,推进全区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黑广播”违法犯罪,完成重要保障期广播电视安全保障任务。
(六)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自2021年9月起,执行本行业本领域行政复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推荐熟悉广播电视法治工作的业务骨干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确保改革期间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在法律顾问的协助和指导下,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应诉答复职责,准确及时提交证据材料,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中确定的事项。三是认真研究《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予以回复。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
(七)强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不断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的质量,全年办理(回复)政协提案7件。二是依法依规履行政府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职责。严格执行《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涉密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通过网站公示等形式对行业领域配套政策予以解读。三是化解信访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作为重点,坚持精准施策,全年实现零信访。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定期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同时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推动局系统党员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二)健全重大改革措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对接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在线政务服务能力,推出更多服务举措,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化管理,提升在线办理成熟度,实现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推深做实全程网办。积极推进“证照分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等改革。
(三)开展重大治理行动。完善智慧广电传播监管体系,加强信息网络传播机构监管,深化播出机构和频道频率管理,继续开展打击“黑广播”、整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