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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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广播电视局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日期:2019-07-06 16:27:0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新疆广播电视局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解读和普法活动,按照新《条例》规定调整相关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运转。
  7月3日,新疆广播电视局利用召开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之机,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讲解,并对新条例施行提出了意见,会议要求:一、抓紧研究制定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确保新条例顺利实施。二、要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培训,使机关处室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面熟悉掌握条例各项规定,严格按新条例执行。三、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可以采取电子大屏、门户网站开辟专栏等形式或全方位宣贯新《条例》。四、要按照条例规定,全面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分类。五、要规范有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新《条例》规定调整相关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运转,更好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
    局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办公室主任共计26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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