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局编制《新疆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http://gdj.xinjiang.gov.cn)。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新疆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电子政务网站上查阅《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新疆广播电视局网站的网址:http://gdj.xinjiang.gov.cn)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便于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新产生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产生后及时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我局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新疆广播电视局。办公地址:新疆广播电视局办公楼(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91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20:00(夏季);10:00-14:00、15:30-19:30(冬季)(节假日除外)。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推荐申请人填《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复制,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下载地址:http://gdj.xinjiang.gov.cn。
为提高政府信息申请的处理效率,请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资质认定、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流程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到本机关现场申请的,及时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提供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提供范围的,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四)答复期限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属于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相关信息
受理机构:新疆广播电视局办公室
办公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91号自治区广播电视局1013室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4:00、 16:00-20:00(夏季);10:00-14:00、15:30-19:30(冬季)(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830011
电话:0991-3637500
传真:0991-3637555
附件: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请仔细填写下列表格。若为单位、法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必须填写法人相关信息。您的申请将在规定的时间里由工作人员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