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部门作为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积极与自治区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合作,保护合法,打击非法,依法规范我区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在维护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管理手段落后,管理工作被动,管理手段落后于发展的情况依然存在。为尽早改变这种被动局面,依法加强互联网视听服务节目管理,通过现代化管理手段提升管理的科学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势在必行。新疆广电局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系统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新疆广电局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系统,采用维汉两种语言模式实施对新疆辖区内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情况的监管。可以基本满足对新疆辖区内互联网站视听节目的监管,及时发现网上传播的违规视听节目并进行定位、下载和取证,动态掌握热点节目、热点网站的排名情况,同时全面、完整、翔实地为监管机构提供日常监管数据和信息。互联网接入后,保证新疆广电局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系统正常运转,从而大大提升对新疆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主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