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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广播电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9-03-15 16:52:49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新疆广播电视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年,新疆广播电视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放管服”业务网上办理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网络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局网站(http://www.xjgdj.gov.cn)相应的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广播电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591号;邮编:830011;电话:0991-3637568,传真:0991-3637555;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概述
  2018年,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形象,促进新疆广播电视事业繁荣发展,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关心、指导下,新疆广播电视局认真贯彻《条例》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努力提升人员素质,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经过局机关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稳妥、有序、规范的落实,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由局领导分管、办公室统筹、机关各部门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负责人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协调落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8年度我局利用召开局务会、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等时机,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职能处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年终绩效考核工作相结合、与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相结合、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各部门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队伍,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2018年继续完善《新疆广播电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层层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形成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此外,我局在局政府网站设立“12388”统一举报电话、政务服务热线、“领导信箱”等栏目,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组织人员培训。2018年,我局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就理论学习及技能实践进行全方位培训。局系统坚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增强和树立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四)改造升级基础网络。根据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新成立新疆广播电视局,为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我局利用社会力量的技术优势,与相关技术服务公司积极合作,对原有的电子政务网站进行升级改造,根据自治区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相关要求,我局对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设置、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5条、第16条的规定,新疆广播电视局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努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信息、局领导及各处室办公电话、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工作动态、办事服务事项、政策法规、互动交流反馈情况、通知公告、热点专题情况、业务指南、政务服务热线、监督举报电话等。同时,还开通了领导信箱、民意征集、问卷调查、在线访谈等互动型栏目,丰富了网站内容,拓宽了网站功能。2018年全年,主要通过本局电子政务网站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0余条。通过领导信箱反馈网民提问,互动51条。2018年,新疆广播电视局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历年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及行政经费有关信息。二是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三是加强了自治区有关“放管服”业务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要公开渠道
    1、新疆广播电视局门户网站
   2018年新疆广播电视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网站开设的部门栏目进行了调整,取消了部分“僵尸栏目”。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公众查阅新疆广播电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三)公共查阅场所
    新疆广播电视局主动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纸质文本),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移送至新疆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新疆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等,公众可在上述场所查阅本局相关的政府信息,也可到本局进行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精神,新疆广播电视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业务,公布了本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当面或来信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着力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
  (一)申请情况
  新疆广播电视局201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也未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新疆广播电视局认真组织落实有关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等精神,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截至2018年底,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及举报均为0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8年,新疆广播电视局认真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在下一年度工作中予以改进。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充分调动机关处室人员工作积极性,开展基础知识学习,深入学习和研究政务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并把理论知识充分运用到实践中去,确保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不断提高,需在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管理公开及结果公开力度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落实中的信息反馈机制。充分发挥微博、各大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的作用,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加强重要政策、重要项目信息的公开,从项目申报通知到项目评审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要点等信息均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满足广大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围绕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开展广泛调查研究,提出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的意见建议,确保工作不脱节、不漏项、不懈怠,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考核工作。确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并将其列入工作分工,向公众公开,有助于落实总体部署、严抓责任的工作机制,做到“有人管、有人做”、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制定部门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推动部门扎实推进阳光政府建设,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新疆广播电视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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