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922号提案的答复函
自治区团委:
首先,感谢对新疆广播电视事业的关注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短视频创作、传播、管理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8年机构改革后,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方面承担职责为: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根据工作职责,我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持续做好对我区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其传播的视听内容的监管,发现并及时处理违规有害内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规定,你们提到的以抖音、快手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传播的内容质量参差不齐、含有负面内容等问题,应由抖音、快手平台或其注册地主管部门审核、监管。目前我区暂无登记备案的短视频平台。
今后,我局将立足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的要求,指导协调我区持证网络视听平台持续做好正面宣传,广泛传播健康有益、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现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视听节目。同时,加强对敏感舆情、低俗粗俗、暴力色情等视听节目内容的监管,及时发现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置,努力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再次感谢对广播电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热忱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复函。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3年6月20日